一、担任公司的监事需要履行什么职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担任公司的监事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监事可不可以同时担任法人
公司监事不可以同时担任法人。公司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是一个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监事是一个自然人。若是法定代表人,则是不可以兼任监事的,因为监事的职权范围包括对于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三、公司监事是否可变更
公司监事可以变更。找法网提醒您,但是该变更不得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对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文件可以变更公司监事。
1.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2.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3.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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