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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总工会获悉,在近日启动的湖北省宜昌市劳模职工疗休养和四季游活动中,内蒙古工人疗养院与全国多家疗养院签订劳模职工疗休养互送合作协议。
据了解,内蒙古工人疗养院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北戴河疗养院、中华全国总工会青岛疗养院、湖南省职工疗养院、江苏省扬州工人疗养院、河北省总工会温塘工人疗养院、江西省总工会庐山工人休养院、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桂林工人疗养院、武汉职工疗养院、宜昌平湖工人疗养院等签订劳模职工疗休养互送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11家疗养院将把彼此作为重要疗休养目的地,共同搭建平台,实现劳模职工疗休养互送,为劳模职工提供高质量的疗休养服务;对合作方组织的疗休养团队,协调给予疗休养服务的优惠政策;建立互联互通互访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互访、交流、考察、学习等活动,促进业务深入合作。
同时,内蒙古工人疗养院与参加本次活动的中国职工国际旅行总社、中国职工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职工旅行社、陕西职工旅行社、南昌职工旅行社等多家职工旅行社达成了职工疗休养合作意向,加强交流合作,推进多地工会合作向纵深发展,为劳模职工提供高质量的疗休养服务,共同推进疗休养事业发展。
来源:内蒙古日报•草原全媒记者 马芳
原标题《10地加入内蒙古劳模职工疗休养“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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