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真的不知道错在哪里了,我就是根据公司的要求,拉拉宽带,上上网,其他的什么都没干。”5月4日,当黄某被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抓获时,正在刷短视频上班的他一脸无辜,说自己从来没有干过违法犯罪的事情。
城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介绍,随着办案进度不断深入,民警对19岁的黄某涉嫌参与架设VOIP设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事实确定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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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调查发现,黄某是西宁市湟中区人,高中毕业后在外打工,目前处于待业状态。
“招聘职业:公司文员。工作职责:负责公司青海地区办公室事务、维护公司青海地区网络正常运行。待遇:日薪300元……”5月初,黄某在上网寻找工作岗位时,发现一条工作地点在西宁的招聘信息。
黄某与招聘方联系,成为某公司在西宁的办公室文员。由于公司在青海的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公司指示他先用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办理一个西宁本地的固定电话业务,之后连接公司设备,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即可。
为了尽快开展业务,黄某在公司指示下,在城东区一家宾馆内将自己办理的电话卡放入公司的网络设备,开启电脑等多个相关设备。公司网络正常运行后,他只需住在宾馆客房,上上网,刷刷短视频,打打游戏,就可以拿到一天300元的薪资。
城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发现,黄某架设的设备在运行期间,民警收到多条上级公安机关发来的反电信网络诈骗预警。预警信息显示,有人从境外操控VOIP设备,以西宁本地号段的座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百名居民收到“个人银行征信受到影响”的电诈电话。
“我错了,我知道错了。”黄某落网后,当民警向他介绍这起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嫌疑人,利用他办理的固定电话业务,以0971-8239和0971-611两个虚拟的西宁本地号段,向西宁900多名居民行骗,还有人被骗3万余元后,他才知道自己在不经意的举动已涉嫌违法犯罪。
城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中队长陈万民介绍,拉拉宽带,上上网,只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嫌疑人使用的常用伎俩,不少年轻人被“日赚300元,日赚1000元”等虚假宣传标题吸引,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账户、网络支付平台等账户和密码售卖给他人后快速获利,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
来源:西海都市报
监制:刘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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