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资料图】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规定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综上,同意聘任李一峰先生、欧阳桂蓉女士、刘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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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薇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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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英学
(此页无正文,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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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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